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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建微信群设置“免死”角色抢红包 法院:以营利
    作者:admin 发布于:2018-03-23 14:33 点击量:

    逢年过节或日常遇到喜庆事,在微信群里发红包、抢红包早已不是新鲜事。可有人却把这种娱乐变成了圈钱的“游戏”,利用微信红包功能玩起了“微赌场”…… 近日,金山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金山法院)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孙杰(化名)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。

    【案情回放】

       2017年2月,孙杰被朋友拉进了一个微信红包赌博群,开始时他还有点懵,对游戏规则也是一知半解,可半个月后他已是沉迷其中、不能自拔。

      “这样的抢红包形式,自己手气再好也赚不了多少,可作为群主就不同了,他拥有“免死”特权,只管抢红包而不需要返还,一天至少也能有千元进账。”熟悉了微信红包赌博群的运作手法后,孙杰开始琢磨,何不自己当“群主”?

        3月16日,孙杰用微信建立了一个“20-60七包1.5倍扫雷群”,开始了自己的赌博组局,并且制定了相关的规则张贴在群公告里。群成员大多是原来在其他红包群玩的时候认识的,当然也有朋友介绍的,刚组建时,第一批群成员有40余人。

        为了能够吸引人气,激发大家“扫雷”热情,在红包游戏开始前,他都会分发一些福利包。此外,孙杰又借用了他人的微信号,取名“免死”,专门在群里抢红包,享受群主免死权利。在孙杰的管理下,群内成员不断壮大,短短两天就积累到70余人。由于微信群发红包有系统设置,群内红包总数达到一定的上限,该群内消息就会显示迟缓。每到这时,孙杰就会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扫雷群,把“原住民”集体搬迁,有时一天需要组建10个群组。

        六天以后,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孙杰在微信涉嫌开设赌场之事,当日便对其刑事拘留。

    【以案说法】

        金山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孙杰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,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被告人孙杰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被告人孙杰当庭自愿认罪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

        在微信平台开设抢红包群,通过拉人进群、制定发抢红包“扫雷”规则、设置“免死”角色,有别于一般朋友之间没有营利性质的红包赠与支付,其行为实质上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种赌博行为。群主“免死”角色的设定,专门参与抢红包且只赢不输,即为抽头渔利,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,群主的行为系刑法意义上的开设赌场行为。

        国家网信办印发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《规定》要求,互联网群组建立者、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即“谁建群谁负责”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,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,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  【法辞典】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 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 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 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

    第六十四条 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;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,应当予以没收。没收的财物和罚金,一律上缴国库,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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